关于同意上海市作为"信息化水平测评"试点城市的批复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将上海市作为国家开展"信息化水平测评"试点城市的请示》收悉。

  鉴于你办在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开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具体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1、 支持上海市作为"信息化水平测评"试点城市,希望在国家信息
化指标体系基础上,适当增加对新增指标的研究。

  2、 希望对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信息化有关指标展开合作测评。

  3、 测评结果的正式公布须向我司报批。

                        信息化推进司
                       199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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